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 深化试点探索
为配合北京市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做好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登”)近日发布消息称,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经认真研究论证,细化明确工作方案与流程,即日起向北京辖内信托机构提供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相关登记服务。
何为不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依法将其不动产转移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业务。
2024年12月,北京市以《通知》形式明确了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试点要求与办理流程,并将信托登记公司登记职能嵌入其中,引发信托业广泛关注。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试点有何意义?
“这有助于推动非交易性过户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信托设立阶段,通过非交易性过户,可以避免将信托财产转移视同交易过户,从而简化过户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在信托成立后,有助于信托财产在信托关系中的顺畅流转,使得信托财产的转移更加便捷和高效,有利于信托业务的开展和信托财产的合理配置。”中国信托业协会特约研究员周萍表示。
根据《通知》,北京辖内信托机构以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不动产设立不动产信托的,应当根据《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并在签订信托文件后向信托登记公司申请出具登记证明文件,并持该登记证明文件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
“此次配合北京市开展登记试点,既体现了中信登胸怀‘国之大者’,主动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更好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新担当,也是中信登夯实基础设施平台功能定位、推动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起点。”中信登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信登正与北京辖内相关信托机构进行试点对接。
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建立健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推动非资金信托财产登记落地”。
中信登表示,下一步,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按照《意见》要求,积极配合完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配合相关地区深化试点探索,为促进信托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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