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临港区"小散乱污"企业涛声依旧 量化问责规定成一纸空文?
近段时间,纳税人报网等多家媒体对临沂市临港区团林镇多家滑石粉厂、石子厂,洗沙厂污染环境的问题进行持续追踪报道。据举报村民讲,这些滑石粉厂、石子厂、洗沙厂绝大多数既没有上环保设施。也没有环评手续,属于典型的"小散乱污"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这些"小散乱污"企业,应该由环保部门联合地方政府对其实施"两断三清",即 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 。环境保护部也三令五申地要求各地要加大"散乱污"集群的排查治理力度,对排查出的"散乱污"问题企业要及时进行"两断三清",确保停产到位、取缔到位、清理到位。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尽管受害村民反应强烈,对此深恶痛绝,媒体也多次进行监督报道。但是这些滑石粉厂、石子厂,洗沙厂依然是白天休息,晚上照干不误,临港区环保局和团林镇政府并没有采取措施对这些"小散乱污"企业实施两断三清,个中缘由让人无从得知。
2019年,山东省政府印发的《山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通知》第三条规定,量化问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和管发展就要管环保,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管生产就要管环保的要求,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四条规定,纳入量化问责的情形包括:(六)发生群众反映强烈或者严重污染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且解决不力的。(七)对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后没有如实报告、及时整改,问题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
根据上述规定不难看出,临沂市临港区团林镇“小散乱污”企业屡禁不止,涛声依旧,临港区环保局和团林镇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何相关责任人没有被问责?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的量化问责规定是否成为一纸空文?期待临沂市监察委和莒南县监察委给民众一个解释。
据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称:临港区多位村民向媒体反映,临沂市临港区大约有滑石粉厂27家,花岗岩石子厂25家,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莒南县团林镇与坪上镇,以团林镇居多。这些企业绝大多数没有上环保设施,也没有办理环评手续。这些滑石粉加工厂,都是从日照市五莲县拖来矿石原料,进行粗糙简单的粉碎加工,每天夜里空旷的场地上都会传出机械作业的撞击声,村民昼夜不得安宁,超载的大货车把乡村道路碾得坑坑洼洼,四处飞扬的粉尘洒落周边庄稼上,由于滑石粉含有强碱成分,对附近村民的农作物造成巨大伤害。
生活在这里的村民更是苦不堪言,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窗户不敢开,衣服不好晒,就连出行都受到阻碍。这些违法圈地的污染企业,不仅破坏了当地近千亩的基本农田,还给周围农户的安全带来巨大隐患,电源私拉乱接,车辆横冲乱闯,加工破碎缺乏防护,安全事故一触即发。
从2020年6月20日深夜截至10月18日晚11时,为求证村民反映问题的真实性,媒体记者多次来到团林镇,对村民指证的滑石粉加工厂、石子厂逐一暗访,发现大部分滑石粉厂、石子厂都在昼夜生产。
具体的场地和企业负责人明细如下:北泉子三村姚守岗、汪照明、李乃强的滑石粉厂在南泉子一村村后,约500米紧邻大片农田;胡彦国、汪春堂的滑石粉厂在野九路北紧邻果园;北泉子二村李相珂、李相元的滑石粉厂在村东南约300米;李增成、李兆岭的滑石粉厂在北泉子二村西;李相峰、李先明的石子厂在北泉子二村村后紧邻果园、农田;李先一的滑石粉厂在南泉子一村村后约200米;南泉子一村石子厂在疏港路西,周围有大片农田、果园。这些"小散乱污"企业均在生产,没有任何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制止。据当地知情人员透露,由于建材市场价格上涨,加之各地环保管控力度增强,石子、滑石粉等需求行情看涨,一个加工厂一夜生产的利润可达二三万元,这些老板铤而走险,玩起躲猫猫的套路,也在情理之中;但是能够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地进行生产却没有任何监管部门进行制止和查处,就让人感觉到太不正常。
举报村民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在媒体的持续追踪报道下,临沂市临港区环保分局和团林镇政府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只是安排乡镇供电所的工作人员将这些"小散乱污"企业的电闸拉下来,贴上封条,将整个过程拍成视频向上级领导交差,并没有对这些"小散乱污"企业实施"两断三清"。在供电所工作人员离开后不久,企业负责人立即将封条揭下来,拉上电闸继续生产。即便在媒体曝光的当天晚上,绝大多数"小散乱污"企业仍然继续开工生产。时至今日,团林镇汪春堂的石子厂、滑石粉厂、李相珂的滑石粉厂、李先一石子厂、李相峰、李先明石子厂以及周边洗沙厂自始至终一刻也没有停工;其余的滑石粉厂、石子厂都是半夜生产早上九点停工。
对于这些"小散乱污"的企业,国家的政策非常明确:就是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要求进行清理,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进而完成全面取缔工作。可是莒南县团林镇的这些"小散乱污"企业却为何能"死而不僵",个个都能"借尸还魂"?个中缘由值得深思。
举报者认为,面对村民的持续举报,临沂市临港区环保分局与莒南县团林镇政府公然违背国家对"小散乱污"企业实施"两断三清"的规定,仅仅采取拉电闸、贴封条的方式来应付上级检查;团林镇辖区内的"小散乱污"企业在媒体的监督报道下,依然我行我素,继续违规生产,以上种种行为,让公众有理由怀疑这中间有猫腻,涉嫌官商勾结。因此,广大受害村民请求临沂市监察委、莒南县监察委能够介入调查,还莒南县团林镇村民一个绿水青山,给公众一个真相,让政府相关涉案人员得到应有的惩处。临沂市监察委一旦介入调查,只需要到供电公司调取这些"小散乱污"企业的用电量,就能摸清究竟是哪家企业仍在继续违规生产,由此顺藤摸瓜,查出背后保护伞。(新华焦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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